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省部级以下国家工作人员因公临时出国的意见》(中办发[2013]16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厅局级以下国家工作人员因公临时出国的实施意见》(鲁办发[2013]20号),凡公费临时出国的团组和个人必须通过因公出国审批渠道办理手续,严禁持普通护照出国执行公务。具体办理流程如下:
一、申请批件
1.济宁学院因公临时出国、赴港澳台申请表(国际处网站下载)
2.因公出国、赴港澳任务呈报表(国际处网站下载)
3.外文邀请信复印件、翻译件
4.外方日程(详细日程)、外方日程翻译件
5.出访日程表
根据省外办要求,日程尽可能详细(日程中要体现出每天上下午每个的具体活动,比如与谁会见、谈什么内容等,往返航班号、出发时间、抵达时间、出访人员每人的具体工作内容等。具体参考国际处网站模板)
6.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到一张A4纸上)
7.经费预算审核表(按照相关国家标准填写,具体请到国际交流合作处网站下载表格)3份
8.其他补充材料
1)课题相关材料
2)省教育厅、人社厅关于公布公派出国留学项目录取人员名单的通知
3)会议议程及译文
4)论文摘要或发言题纲
注:以上需要下载的表格材料请到国际处网站下载专区下载“济宁学院因公临时出国、赴港澳材料”文件夹。
以上材料准备齐全后,交国际交流合作处,通过山东省出国管理系统上报省外办。
二、政审
出国申请获批后,填写因公出国备案表或者因公临时赴港澳备案表(一式四份)
三、申办因公护照
政审通过后,办理因公护照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1.济宁市外办进行信息采集(头像、签字、生物信息等)并将光盘及照片交国际处。
2、护照(通行证)申请卡
申办通行证:需加附照片1张
3、任务批件或任务确认件
培训团组:需提供国家外专局培训审核件复印件
随团团组:需提供组团单位的任务通知书和任务批件复印件
4、因公临时出国人员备案表
5、邀请函及译文
随团团组:无需提供(需出具签证材料的除外)
6、出访日程表
7、因公临时出国(境)任务和预算审批意见表
8、因公出国(境)团组保证书(国际处网站下载)
9、新办护照者需提供户口本个人主页复印件
四、因公护照办好后,办理签证
因公出访签证由申请人按照山东省驻京办签证处网站相关说明准备申请材料,由驻京办统一办理。
注:日韩因公签证由省外办统一办理。
五、出访总结
完成出访任务后,请在5个工作日内将出访报告和出访日志(各3份)交到国际交流合作处,同时交电子版。公务普通护照需在回国一周内及时上交山东省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保管。
省外办要求:因公出访团组,应在预定出访时间的至少两个月之前申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