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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山东省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关于建立全省高级翻译人才库的通知》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 2019-11-20浏览次数:

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关于建立山东省高级翻译人才库的通知》(鲁外办〕〔2019〕69号)通知要求,现组织我校报名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入选标准:

(一)综合素质

1.政治立场坚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

2.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3.心理素质较好,有较强的承压能力和环境适应能力;

4.热爱翻译事业,有较强的的责任心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二)专业水平

1.英语翻译人员须通过全国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CATTI)二级及以上等级考试,且翻译经验丰富。

2.非英语语种翻译人员应为本语种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且翻译经验丰富,并考取本语种最高水平资格证书,通过CATTI二级及以上等级考试的优先考虑;

3.其他翻译能力突出和翻译经验丰富者。

二、组织实施

(一)报名:填写《山东省高级翻译人才库推荐表》(见附件),同时上报学历学位和相关资格证书的扫描件或复印件。

(二)人员评审。实行第三方评审制度,由省外办会同有关部门、高校和专业机构的专家组成第三方评审委员会,对报名人选进行考核评审,评审合格后纳入人才库。

(三)动态管理。人才库实行动态管理,由省外办根据人才库人员构成和使用情况,每2年开展一次测评,优胜劣汰。

三、支持措施

(一)组织培训。入库译员优先推荐参加各类翻译人才出国培训项目。省外办将定期会同外交部有关司、中国外文局及相关部门、单位,为入库译员免费提供国情、省情、政策、外事纪律、翻译能力、礼宾礼仪等综合培训。

(二)翻译实践。优先推荐入库译员参与我省外事活动和重要涉外文件的翻译;优先推荐担任省外事翻译中心与我省高校外国语学院建立的翻译硕士联合培养基地的校外导师和客座专家;优先推荐担任我省重要出访团组的随团翻译等。

(三)颁发证书。入库译员经翻译实践考察,符合相关标准的省直部门单位、企业、高校翻译人才,省外办授予其“山东外事特聘翻译”称号,并颁发证书。

四、报名时间及材料:11月28日前,将《山东省高级翻译人才库推荐表》(见附件)、学历学位和相关资格证书的扫描件或复印件提交至国际交流合作处。

联系电话:3196010

联系地址:行政楼A507

国际交流合作处

    2019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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