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 -> 信息公告 -> 正文

关于选派学生赴台湾铭传大学交流学习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03-09  来源:济宁学院   点击量:

 为加强两岸间交流,为学生提供了解台湾教育、文化与风土人情的机会,学校与台湾铭传大学开展了学生交流学习项目。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热爱祖国,思想品德优秀,德才兼备,身心健康;遵守国内大学管理规定以及拟前往地区法律和学校管理规定,服从组织安排;

    (二)派出时为济宁学院本科在籍学生;

(三)家庭经济条件较好,能够承担学杂费、往返旅费及生活费用。

    二、学习时间

 派出时间为2017年9月;学习时间为2017年9月中旬—2018年1月中旬。

    三、铭传大学介绍

铭传大学现设有台北校区、桃园校区、基河校区和金门校区,并在美国设有分校。共有管理、传播、设计、资讯(信息)、旅游管理、教育、健康科技、社会科学、法律及国际学院等10个学院,36个系,27个硕士班及2个博士班。现有学生18000人,分别来自5大洲,74个国家。在台湾以商业及传播闻名,是亚洲第一所通过美国中部各州院校高等教育评审会(MSCHE)认证的大学。全台高教评鉴第五名。

   四、招生对象

在读2015级或2016级本科学生。无名额限制,但学生需至对应专业交流。铭传大学专业设置情况请参阅附件1(《大陆地区学生至铭传大学交流研习注意事项》)。

   五、报名材料

   1.提交《济宁学院学生交流学习申请表》

   2.提交《大陆地区学生申请书》(附件2)

   3. 提交《学生清册》(电子版)(附件3)

   4、提交《入台证申请表》(电子版)(附件4)

   5.提交彩色jpg格式身份证正反面。

   6.提交jpg格式大头照,大小请小于4MBC(最近1年内所拍摄、脱帽、未戴有色眼镜,人像头顶至下颚之长度不得小于3.2公分及超过3.6公分、白色背景之正面半身薄光面纸彩色照片,且不得修改或使用合成照片)
   7.提交jpg格式在学证明书 (要有学校公章、系章,三个月内的有效期)
   8.提交jpg格式在校成绩单 (要有学校公章、系章)
   9.提交自传及学习计划一份word文档:600-800字(无制式要求)

  六、学分认定

  铭传大学学习结束,对方学校会出具学习证明,回校后教务处根据所修课程给予相应的认定,并记入学生成绩档案。

  若交流学习期间所修学分达不到我校学分要求,学生可返校申请补修学分。

  七、相关费用

  学费、住宿费、保险费、体检费、办理入台证费等(具体费用见附件1),往返旅费,在台学习期间的生活费以及办理大陆居民赴台通行证的费用由学生自理。

   八、报名及联系方式

   报名时间截止:2017年4月10日

   联系人:陈长雷老师   电话:3196010

 

                         

国际交流合作处  教务处

                            2017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