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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国家公派出国教师选派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5-31  来源:   点击量:

根据教育部中外语言交流合作中心(以下简称“语合中心”)通知要求,为支持国际中文教育发展,我校启动2023年国家公派出国教师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时间

2023年5月31日—6月9日

二、岗位需求

具体要求请登录中外语言交流合作中心项目管理平台(以下简称平台)http://pmplatform.chinese.cn查询。教师任期一般为2学年(满20个月)。

三、申请条件

1.遵纪守法,为人师表,有团队合作精神。

2.年龄一般在25-55岁,身心健康。俄、法、德、西、葡、阿语6种非英语语种专业背景的教师年龄可适当放宽至58岁。

3.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中文教育、中文、外语、教育等人文社科专业背景,以及其他符合岗位特殊需求的专业背景。

4.具有2学年(含)以上教龄的国内大、中小学校及相关教育机构的教师。

5.普通话达到二级甲等(含)以上水平,能熟练使用外语。

6.部分岗位需符合岗位具体要求。

四、报名程序

1.申请人填写《济宁学院因公出国、赴港澳台申请表》(国际教育学院网站下载专区下载),经相关部门领导同意后方可报名。

2.申请人通过中外语言交流合作中心项目管理平台填写《国家公派出国教师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并下载打印,本人签字后提交至国际教育学院审核。未在平台填写的将不予受理。

3.国际教育学院将申请表及推荐信交由校领导审核,签字并加盖学校公章后统一推荐至山东省教育厅审核。

五、报送时间

2023年6月9日前将申请材料报送至国际教育学院,逾期将不予受理。

六、选拔考试

教育部中外语言交流合作中心统一组织选拔考试。考试为面试,主要考察专业知识、教学技能、跨文化能力、外语水平和心理素质等。时间暂定7月,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七、录取培训

根据选拔考试结果和岗位要求,确定培训和录取人员。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八、派出待遇

教师待遇根据《国家公派出国教师生活待遇管理规定》(财教[2011]194号)文件执行。

九、其他

全部申请过程节点和确认信息,教育部中外语言交流合作中心均通过注册邮箱和平台通知,请及时关注通知,保持手机畅通。

联系人:丁文霞、张振

电话:3196010

地址:行政楼A507

国际教育学院

2023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