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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省政府公派出国留学项目出国留学人员外语水平有关要求的通知

信息来源: 济宁学院 发布日期: 2017-03-06浏览次数:

各单位、部门: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省政府公派出国留学项目出国留学人员外语水平有关要求的通知》(鲁教外函〔2017〕3号)精神,今后凡申请参加省政府公派出国留学的人员,外语条件需达到如下要求:

  1.  全国外语水平考试(WSK)合格且成绩有效(考试成绩2年内有效)。

  2.  新托福网考总分80分及以上(考试成绩2年内有效)。

  3.  雅思成绩平均分6.0及以上(考试成绩2年内有效)。

  4.  外语专业本科或以上学历(所学专业语种应与申报留学国家教学或工作语种一致)。

  5.  近10年内曾在同一语种国家学习或工作1年(含)以上。

  6.  BFT考试(高级)成绩合格且有效(考试成绩2年内有效)。

注: 2016年度录取的省政府公派出国留学人员外语条件按本通知要求执行。

     请有意通过该项目出国进修的相关人员提前做好相应外语准备。

 

国际合作交流处

2017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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