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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度公派出国教师补充推荐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 2021-08-06浏览次数:

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组织2021年度公派出国教师补充推荐工作的通知》(鲁教外处函〔2021〕47号)要求,我校组织今年公派出国教师补充选派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名时间:2021年8月4日至2021年9月17日

二、岗位需求

具体岗位需求请登录国际公派出国教师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平台)www.clecteacher.chinese.cn“通知公告”查询。教师任期一般为2学年(满20个月)。

三、申请条件

1.遵纪守法,为人师表,有团队合作精神。

2.年龄一般在55周岁(含)以下,身心健康。俄、法、德、西、阿等非英语语种专业背景的教师年龄可放宽至58周岁(含)。

3.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汉语国际教育、中文、外语、教育等人文社科专业背景,以及其他符合岗位特殊需求的专业背景。

4.具有2年及以上教龄国内大、中、学校及相关教育机构的教师或有2学年及以上国际中文教师志愿者经历。

5.普通话达到二级甲等(含)以上水平,能熟练使用外语。

6.符合岗位具体要求。

四、申报程序

1.申请人登录www.clecteacher.chinese.cn进行网上注册,填写并下载打印《国家公派教师出国申请表》。

2.申请人所在学校提供推荐信,如实对其政治思想、教学能力、身心健康状况等做出评价。

3.申请人请于2021年9月13日前将纸质版的《国家公派出国教师申请表》、推荐信以及相关证明材料(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普通话证书、外语证书等复印件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提交至国际教育学院(行政楼A507),同时将上述材料扫描件发送至jnxygjjlzx@163.com

4.国际教育学院根据申请人材料和岗位要求进行初审后提交省教育厅审核。

5.申请人参加教育部中外语言交流合作中心统一组织的选拔考试。考试为面试,主要考察专业知识、教学技能、跨文化能力、外语水平和心理素质等。时间暂定10月中旬,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五、派出待遇

教师待遇根据《国家公派教师生活待遇管理规定》(财教【2011】194号)文件执行。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丁文霞;联系电话:3196010;

国际教育学院

      2021年8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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