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省部级以下国家工作人员因公临时出国的意见》(中办发[2013]16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厅局级以下国家工作人员因公临时出国的实施意见》(鲁办发[2013]20号),凡公费临时出国的团组和个人必须通过因公出国审批渠道办理手续,严禁持普通护照出国执行公务。具体办理流程如下:
一、申请批件
1.济宁学院因公临时出国、赴港澳台申请表(国际教育学院网站下载)
2.因公出国、赴港澳任务呈报表(国际教育学院网站下载)
3.外方邀请函及翻译件(邀请函需要有邀请方具体信息:姓名、职务、地址、联系电话等)
4.出访日程表
根据省外办要求,日程尽可能详细(日程中要体现出每天上下午每个的具体活动,比如与谁会见、谈什么内容等,往返航班号、出发时间、抵达时间、出访人员每人的具体工作内容等。具体参考国际教育学院网站模板)
6.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到一张A4纸上)
7.经费预算审核表(按照相关国家标准填写,具体请到国际教育学院网站下载表格)3份
8.其他补充材料
1)课题相关材料
2)省教育厅、人社厅关于公布公派出国留学项目录取人员名单的通知
3)会议议程及译文
4)论文摘要或发言题纲
注:以上需要下载的表格材料请到国际处网站下载专区下载“济宁学院因公临时出国”文件夹。
以上材料准备齐全后,交至国际教育学院。
二、政审
出国申请获批后,填写因公出国备案表或者因公临时赴港澳备案表(一式四份)
三、申办因公护照
政审通过后,到济宁市外办进行信息采集(头像、签字、生物信息等)并将照片交至国际教育学院。新办护照者需提供户口本个人主页复印件。
四、因公护照办好后,办理签证
因公出访签证由申请人按照省外办因公出国签证要求准备材料,自行办理。
注:日韩因公签证由省外办统一办理。
五、出访总结
完成出访任务后,请在5个工作日内将出访报告和出访日志(各3份)交到国际教育学院,同时交电子版。公务普通护照需在回国一周内及时上交山东省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保管。
省外办要求:因公出访团组,应在预定出访时间的至少两个月之前申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