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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选派学生赴台湾铭传大学交流学习的通知

信息来源: 济宁学院 发布日期: 2015-10-08浏览次数:

为加强两岸间交流,为学生提供了解台湾教育、文化与风土人情的机会,学校与台湾铭传大学开展了学生交流学习项目。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报名条件

(一)热爱祖国,思想品德优秀,德才兼备,身心健康;遵守国内大学管理规定以及拟前往地区法律和学校管理规定,服从组织安排;

(二)派出时为济宁学院本科在籍学生;

(三)家庭经济条件较好,能够承担学杂费、往返旅费及在生活费用。

二、学习时间

 派出时间为20162月;学习时间为2016年2月中旬—2016年6月中旬。

三、铭传大学介绍

铭传大学现设有台北校区、桃园校区、基河校区和金门校区,并在美国设有分校。共有管理、传播、设计、资讯(信息)、旅游管理、教育、健康科技、社会科学、法律及国际学院等10个学院,36个系,27个硕士班及2个博士班。现有学生18000人,分别来自5大洲,74个国家。在台湾以商业及传播闻名,是亚洲第一所通过美国中部各州院校高等教育评审会(MSCHE)认证的大学。全台高教评鉴第五名。

四、招生对象

在读本科二年级和三年级学生。无名额限制,但学生需至对应专业交流。铭传大学专业设置情况请参阅附件1(《大陆地区学生至铭传大学交流研习注意事项》)。

五、报名材料

1.提交《济宁学院学生交流学习申请表》(请在国际交流合作处网站“文件下载”栏下载)

2.提交《大陆地区学生申请书》(附件2)

3.提交《入台证申请表》(电子版)(附件3)

六、学分认定

铭传大学学习结束,对方学校会出具学习证明,回校后教务处根据所修课程给予相应的认定,并记入学生成绩档案。

若交流学习期间所修学分达不到我校学分要求,学生可返校申请补修学分。

七、报名及联系方式

报名时间截止:2015年10月23日

联系人:李老师   电话:3196010

                         

               国际交流合作处  教务处

                                             2015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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